民勤县2017年档案利用效益事例
—— 招工档案找回工龄
2017 年1月10日,民勤县档案馆接到了一位叫李某平的同志打来的感谢电话,声称自己顺利地办妥了退休手续。原来,李某平于2016年12月即到达了退休年龄,在办理退休手续时,发现社保部门确定的自己参加工作的时间为1999年2月8日,少计算了13 年工龄,李某平当即提出异议,但没有依据,在社保部门的提示下,李某平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来到县档案馆,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,马上为他查阅相关档案,终于在县劳动局档案中找到了民劳发〔1999〕04号“关于李某平等三十名同志招工分配的通知”,文件中写明“李某平同志工龄从1987年5月算起”,工作人员马上为其制发了档案证明。档案为凭,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的、经济的效益。